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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7),经公司核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及网络投票时间等部分事项有误,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一、更正股东大会通知第一条第4、6、7款: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股权登记日和出席对象的更正

  原通知公告中表述: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0年3月6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5日15:00至2020年3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3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更正后表述: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9:15-15:00。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3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更正股东大会通知第四条第1、2款:登记时间、登记方式的更正

  原通知公告中表述:

  1、登记时间:2020年3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以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委托人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4日下午17点,且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更正后表述;

  1、登记时间:2020年3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以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委托人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下午17点,且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更正股东大会通知附件二第二条第1款: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的更正

  原通知公告中表述: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更正后表述: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四、更正股东大会通知附件二第三条第1款: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的更正

  原通知公告中表述: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更正后表述: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9:15-15:00。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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