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邦宝益智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3日、2018年6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24个月有效。
2019年5月24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19年10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7 号)。
2019年6月6日、2019年6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后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尚未发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3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等进行修订。鉴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要一定的时间,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后的有效期为本次发行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同意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延长后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上述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提交中国证监会履行法定程序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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