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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该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及国家政策、法规或指导性文件为依据,执行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3.鉴于目前全国正着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公司将以公告形式另行择时发布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为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2020年拟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南油气分公司”)购买生产所需部分原料--天然气;拟向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丰梅塞尔”)购买二氧化碳产品。

  2.为积极开拓市场,公司2020年拟为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代加工柴油车尾气处理液;拟向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销售公司车用尿素产品;拟向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和成都创意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销售公司LNG产品;拟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石油分公司,四川中京燃气有限公司购买LNG产品;拟向西南油气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四川石化雅诗纸业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编织袋产品。

  3.为实现尾气二氧化碳回收利用,增加经济效益,拟向美丰梅塞尔销售二氧化碳尾气。

  4.美丰梅塞尔生产设备位于公司绵阳地区工业园区内,需使用我公司生产用地,拟向美丰梅塞尔租赁生产用地。

  5.美丰梅塞尔被公司授予分许可证并获得保密知识技术经验的使用权,拟向美丰梅塞尔收取商标使用费。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西南油气分公司,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重庆三峡石油分公司,四川中京燃气有限公司,成都创意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控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川石化雅诗纸业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和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控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美丰梅塞尔为公司参股公司,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以上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三)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1.2020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30,321.87万元,2019年实际发生总金额97,740.36万元(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报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王勇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本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中关联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3.鉴于目前全国正着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拟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公司将以公告形式另行择时发布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报请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四)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说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97,740.36万元,该数据暂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报为准。

  (五)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负责人:甘振维,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88号13楼,注册号:51000000019019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422747640,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开采、销售;管道运输;技术及信息的研究、开发、应用;石油石化原辅材料、设备及零部件的采购、销售;替代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服务。

  2.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负责人:宋云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法人独资),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6号,注册号:11000000135780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8011251105,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石油化工产品、塑料制品、石油化工设备;石油化工设备修理和安装;普通货运;技术检测;技术服务;销售食品添加剂。(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普通货运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负责人:张庆生,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注册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西外开发区,注册号:51170000001016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06653749396,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存、管道运输、销售;硫磺生产、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代办货物运输及物资中转服务;物资质量检测;技术开发、技术研究、技术服务和信息咨询;石油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产品的生产、销售;石油石化原辅材料、设备及零部件的采购、销售;石油专用管材销售、安装、维修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仓储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不含木材和危险化学品)、钢材、汽车配件、消防器材、劳保用品;经营公司委托的进出品业务。(以上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须待在取得前置许可或审批后并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

  负责人:杨军泽,公司类型: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企业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88号14楼,注册号:51000000004604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422882938,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批发汽油、柴油、煤油、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汽油、柴油、煤油、压缩天然气、预包装食品、卷烟、雪茄烟。(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销售润滑油、燃料油;汽车清洗服务;零售:纺织、服装、日用品、五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充值卡;委托代理收取水电费;票务代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

  负责人:王红兵,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分公司,企业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88号(环球金融中心)48楼,注册号:50000030000512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90290050X5,经营范围:批发汽油、柴油、天然气(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食品销售,零售卷烟、雪茄烟(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销售润滑油、燃料油、沥青、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纺织、服装、日用品、五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委托代理收取水电费、票务代理服务;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汽车清洗服务;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汽车装饰;餐饮服务;报纸零售;期刊零售;音像制品零售;汽车维修;二(Ⅱ)类医疗器械销售;住宿(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销售母婴用品、洗涤用品、化妆品、劳保用品、农副产品、消防器材、手机充值卡、汽车用品、轮胎、酒;批发零售化肥、农药、水果;汽车租赁(不得从事出租客运和道路客货运输经营);广告位租赁;机械设备及房屋租赁服务;汽车销售;保险代理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应用。(依法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依法应经许可审批而未获许可批准前不得经营)

  6.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

  负责人:张家顺,公司类型:分公司,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21号,注册号:52000000002502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143073897,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石油成品油销售;甲醇燃料销售;燃气、天然气经营;汽车能源加注、充电服务;仓储服务;加油站租赁或承包经营管理;石油化工、化纤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储运;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汽车维修;汽车装饰;汽车清洗服务;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餐饮;食品加工;零售定型包装、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酒、卷烟、雪茄烟、粮油、农产品、农副食品、化肥、农用薄膜、报刊杂志、食盐、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冷冻食品、医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图书音像制品、农用物资、服装及服饰、金银首饰、汽车用品、汽车配件、家具、建筑材料、水泥、钢筋、家电、手机、数码产品、纺织、五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零售充值卡、电话卡、彩票代售业务;房屋及广告位出租;代收电话费、电费、水费、燃气费、车辆违章罚款;油(气)库、加油(气)站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石油管道及相关设施的投资、建设、维护;销售润滑油、燃料油、沥青(不含危险化学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配件;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与经营有关的咨询服务、技术应用研究和计算机软件开发;与经营有关的培训;技术及信息的研究、开发、应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7.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山,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地址: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556号,注册号:51070040000144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0667788351,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工农业用、民用二氧化碳气体,提供技术支持,售前售后服务,以及工业气体在环保、高新技术方面的专业应用技术,气体及气体应用相关设备及其零配件的销售和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石油分公司

  负责人:曾青松,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分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玉龙路138号6-1至14号办公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745320068M,经营范围:批发(自有储存设施)汽油(CAS号86290-81-5)、柴油(闭杯闪点≤60℃)(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天然气(CNG)(仅限取得行政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卷烟零售、雪茄烟零售(限取得行政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润滑油、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沥青(不含煤焦沥青)、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纺织、服装、日用品、五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委托代理收取水电费、票务代理服务;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汽车清洗服务(限取得行政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汽车装饰;餐饮服务(限取得行政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报纸零售;期刊零售;音像制品零售;机动车维修(限分支机构经营);二(Ⅱ)类医疗器械销售;住宿;销售母婴用品、洗涤用品、化妆品、劳保用品、食用农产品、消防器材、手机充值卡、汽车用品、轮胎;批发零售化肥、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租赁;广告位租赁;机械设备及房屋租赁服务;汽车销售;保险代理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应用。(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9.四川中京燃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利,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德兴镇新玉村二组,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0603144826,经营范围:天然气加工、储运、销售项目的投资:天然气管道、液化天然气站建设项目的投资,天然气(含甲烷,压缩/波化)非储存经营(票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5月17日),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生产及销售本公司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3月10日):轻质油的生产、储运、销售(危化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成都创意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志辉,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鹿角村六组;注册号:51011200000616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727434715G,经营范围:销售:天然气配套设备(不含专项限制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产品、电器产品、五金交电、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塑料制品、日用杂品、轮胎;教育信息咨询(不得开展辅导、培训);带储存设施经营(零售)天然气(含甲烷的,压缩的)(凭许可证并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零售:图书报刊、预包装食品、服装、电子产品、充值卡、音像制品、香烟;票务代理服务;设计、代理、发布广告;汽车修理与维护;代理收取水电费;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剧毒化学品除外)、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剧毒化学品除外)、危险货物运输(3类)(剧毒化学品除外);液化天然气销售(仅限票据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

  负责人:李继从,公司类型:分公司,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7号石油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1518750XW;经营范围: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润滑油、燃料油、化纤及其他化工产品、食品的销售,国内贸易,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彩票代理销售;委托代理收取水电费、票务代理服务;代办高速公路收费、保险代理、车辆环保标志代理;房地产中介业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房屋、场地、机器设备租赁。以下项目仅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汽油、煤油、柴油的零售;石油气、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卷烟、雪茄烟的零售;酒类经营;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汽车及零配件、摩托车及零配件、农副食品、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家具、建筑材料、图书、报刊、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保健食品;零售纺织、服装、日用品、五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充值卡;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汽车清洗、美容、维修、保养服务;加冰服务;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技术应用研究和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应用;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12.四川石化雅诗纸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志华,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新津工业园区A区希望路912号,注册号:5101320000234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2587589335X;经营范围:纸制品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其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与公司有多年的交易经历,是公司稳定的生产原料供应商,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双方已形成固定的交易伙伴关系;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重庆三峡石油分公司,成都创意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控制下治理运营规范、发展前景良好、履约能力强的交易伙伴;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与公司也有多年的交易经历,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已形成固定的交易伙伴关系;四川中京燃气有限公司、四川石化雅诗纸业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公司对上述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表示信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采购原材料

  (1)交易标准

  天然气输供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1999)的规定。

  二氧化碳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6052-2011《工业液体二氧化碳》的规定。

  (2)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天然气交易价格以当期国家有关天然气的价格政策、法规或指导性文件为依据执行。供方根据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即时公布的相关规定和计算方法计算;或在国家或地方政策允许时,按照双方认为合理的其他方法确定。如果遇有政府出台相关的价格变动政策、法规或指导性文件,天然气价格应从该政策、法规或指导性文件发布并开始实施之日起同期调整。

  二氧化碳交易价格参考当期市场价格,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定价。

  2.代加工产品:柴油车尾气处理液

  (1)交易标准

  按照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产品技术标准执行。

  (2)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参考当期市场价格,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定价。

  3.销售产品

  (1)柴油车尾气处理液

  1)交易标准

  按照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产品技术标准执行。

  2)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参考当期市场价格,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定价,同时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因经济状况、法律规则发生大幅度变更、变动,或产品的技术规格发生变更或改进,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可对价格进行调整。

  (2)非管输液化天然气(LNG)

  1)交易标准

  供气方销售给用气方的非管输液化天然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天然气》(GB 17820-2012)中所规定的二类天然气标准。

  2)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参照当期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确认函”的确认价格为准,如遇国家或区域行政性气源价格政策调整等,供方有权随之相应调整销售价格。

  (3)编织袋

  1)交易标准

  按照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产品技术标准执行。

  2)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参考当期市场价格,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定价。

  4.购买产品(LNG)

  (1)交易标准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天然气》(GB 17820-2012)中所规定的二类天然气标准。

  (2)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参考当期市场价格,并作相应价格优惠调整,最终价格以确认函为准。

  5.销售二氧化碳尾气

  (1)交易标准

  按照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产品技术标准执行。

  (2)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参考当期市场价格,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定价。

  6.租赁土地

  (1)交易标准

  按照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费用标准执行。

  (2)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参考当期市场价格,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定价。同时,按照当地政府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及实际租赁面积测算土地使用税并由需求方支付。

  7.收取商标使用费

  (1)交易标准

  按美丰梅塞尔年收入总额的2%收取。

  (2)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合同签署情况

  1.采购原材料

  公司与西南油气分公司购买原材料天然气的关联交易合同为一年一签,2019年合同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合同目前尚未签订。

  2.代加工产品

  公司为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代加工产品的关联交易合同已签订。合同分西南区域及华东区域分别签订,西南区域合同执行期限为2019年4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华东区域合同执行期限为2019年7月15日至2020年8月31日。

  3.销售产品

  公司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成都创意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销售非管输液化天然气的合同已签订,四川石油分公司合同执行期限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重庆石油分公司合同执行期限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贵州石油分公司合同执行期限为2019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2日,广西石油分公司合同执行期限为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成都创意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合同执行期限为2019年5月5日至2020年5月4日;公司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销售车用尿素产品的合同目前暂未签订;公司向西南油气分公司销售编织袋产品的合同已签订,合同执行期限为2018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向西南油气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销售编织袋产品的合同已签订,合同执行期限均为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向四川石化雅诗纸业有限公司销售编织袋产品的合同目前尚未签订。

  4.购买产品

  公司向四川中京燃气有限公司及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石油分公司采购LNG产品的合同目前尚未签订。

  公司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实际,在实际交易中与关联方按日常订单进行销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采购原材料

  天然气是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西南油气分公司是四川省天然气主要供应单位之一,为充分利用其天然气资源,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基于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选择由西南油气分公司向公司供应天然气。

  二氧化碳是化肥分公司重要的生产原料,美丰梅塞尔是四川省二氧化碳主要供应单位之一。

  2.代加工产品

  公司为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代加工柴油车尾气处理液,有利于公司利用润滑油公司稳定的产品销售体系,提升公司柴油车尾气处理液的产能利用率。

  3.销售产品

  公司向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销售车用尿素(颗粒),向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成都创意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销售非管输液化天然气(LNG),向西南油气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四川石化雅诗纸业有限公司销售编织袋,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中石化集团健全、规范的运营网络,扩大公司产品销量,促进公司发展。

  4.购买LNG产品

  公司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石油分公司及四川中京燃气有限公司购买LNG产品,主要目的是拓展市场渠道,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市场占有率。

  5.租赁生产用地

  美丰梅塞尔生产设备位于公司绵阳市工业园区内,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向其租赁生产用地。

  6.收取商标使用费

  美丰梅塞尔被我公司授予分许可证并获得保密知识技术经验的使用权,公司向其收取商标使用费。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董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保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收款条件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上述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朱厚佳、陈晟、陈嵩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上述《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3.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发生的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益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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