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2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三新公路 207 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荣强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因新冠病毒疫情管控,董事王坚忠、邢海霞、王哲以及独立董事辛茂荀、王宝英、李光一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因新冠病毒疫情管控,监事陈俊、陈申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第1、2、3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肖卓恬、郭子坤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二二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二二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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