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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股东提出质询或建议。

  2.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2月21日(星期五)14:30在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华山路228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爱国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总数317,741,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2.22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254,713,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87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63,027,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34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3,027,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29%。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17,649,3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0%;   92,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935,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549%;反对9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2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的《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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