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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12100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1、在上述授权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19年11月4日至本公告日公司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2、在上述授权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购买但截止本公告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部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新增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本次新增委托理财为公司自2019年11月4日至本公告日新增认购的理财产品,相关的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控制分析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19年11月4日委托理财金额700万人民币

  2、2019年11月22日委托理财金额1000万人民币

  3、2019年12月6日委托理财金额500万人民币

  4、2020年1月3日委托理财金额500万人民币

  5、2020年2月11日委托理财金额500万人民币

  6、2020年2月20日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人民币

  7、2020年2月20日委托理财金额800万人民币

  8、2019年11月25日委托理财金额100万人民币

  (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本产品资金投向为银行理财资金池,由银行统一运作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证券及符合监管规定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

  2、“财丰理财”CF190578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为国债、央行票据、现金、同业存款、同业拆借、债券回购、金融债、次级债、AA级(含)以上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券类资产、信托集合、资管计划等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资产及其相关受(收)益权等。

  3、中国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本产品主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银行承兑汇票投资等。

  (五)公司自2019年11月4日至本公告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21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类型均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期限为固定期限及无固定期限两类,尚未赎回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

  (六)风险控制分析

  针对理财业务,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风险极低,能保证本金安全,到期能实现预期收益率。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分别为:601398、601988),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备注: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亿元

  公司董事会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3,024.91万元,自2019年11月4日至本公告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21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8.12%。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预计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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