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2月7日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0),并于2020年2月20日披露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于2020 年 2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开始,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

  (2)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24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232,746,1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0.23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093,155,1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77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39,590,9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64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41,548,1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1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95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39,590,9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64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张祥建先生因疫情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

  表决结果: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

  表决结果: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

  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任期情况

  1、经本次股东大会投票选举,缪汉根先生、计高雄先生、邱海荣先生、罗玉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万解秋先生、张祥建先生、张颂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7位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即2020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3日。

  2、经本次股东大会投票选举,李维先生、冯琴女士、陈建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上述3位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倪根元先生、庞泉方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即2020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3日。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苏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复安、林宇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