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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1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倪根元先生、庞泉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与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倪根元,男,1968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吴江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自动控制系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1991年10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盛泽热电厂,2006年5月—2013年8月历任经营管理部长、总工程师、厂长助理,2013年8月—2014年1月任副厂长,2014年1月至今任厂长,2014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庞泉方,女,1976年12月出生,汉族,江苏吴江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2015年4月—2017年2月任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2月—2018年10月任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10月—2019年8月任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内审员,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审计监察部副总经理,2020年2月起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特别说明:

  1、上述2位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上述2位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公告日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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