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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苏州龙杰”)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18]206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735,000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9.4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78,048,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8,224,4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9,824,000.00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9]B0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41)。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风险等级低,能够保障资金安全。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障股东利益。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现意见如下:经审查,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苏州龙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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