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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18版)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下转C20版)

  (上接C18版)

  (3)发行人将按照已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对于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表决的规定,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相关规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一致。

  (4)为切实保护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建立了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一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向公众披露。

  (5)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了相关承诺函,维护发行人独立运作和确保上市后的信息披露满足科创板相关规则要求,该等承诺均有利于进一步保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利益。

  基于上述,对于发行人发行新股、可转债、衍生产品等可能摊薄公众股东权益的产品,或者审议合并、分立、重大收购、清算、解散等重大事项,发行人股东大会等机构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明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治理制度符合境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发行人本次科创板上市过程中,同步引入优质战略投资者,完善股权结构;科创板上市后,发行人将会持续优化股权结构,不断提升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发行人未设置类别股东大会批准机制

  发行人《公司章程》第十条规定,“公司股份只有一种类别。除公司章程大纲及股东的任何决议另有规定外,在不损害任何其他股份或任何类别股份的持有人所获赋予的任何特别权利的原则下,公司股份持有人依据本章程细则享有以下权利:(一)每一股份有一票投票权;(二)获得股东大会不时宣布的分红或派息;(三)在公司清算或解散时,无论是否为自愿或非自愿,或为了重组或其他目的,或在资金分配时,股东有权对公司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四)该股份对应的所有一般股东权利。”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发行人未设置类别股东大会批准机制,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发行人不存在设置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不同交易所上市的股份等情况,发行人股票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于科创板上市后,所有股东均持有同一种类别的股份,所有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发行人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下属的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均按照已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职责。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其公司治理制度均系参照境内A股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及制定,境内投资者在参与重大决策方面不低于境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发行人未设置类别股东大会批准机制的情况未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发行人股份只有一种类别,发行人未设置类别股东大会批准机制合法、合规。发行人已根据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制度,发行人发行新股、可转债、衍生产品等可能摊薄公众股东权益的产品,或者审议合并、分立、重大收购、清算、解散等重大事项时,具备对公众股东的保护机制,境内投资者在参与重大决策方面之权益保护水平不低于境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七)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设置任何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八)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及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0年1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0]144号文,同意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59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华润微”,证券代码“688396”;其中237,136,988股股票将于2020年2月27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0年2月27日

  (三)股票简称:华润微,扩位简称:华润微电子

  (四)股票代码:688396

  (五)本次发行后的已发行股份总数:117,197.6195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21,592.5195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六)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29,299.4049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33,694.3049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37,136,988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934,839,207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87,898,214股,其中,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获配股票数量为78,125,000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43,949,000股,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34,176,00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78,125,000股)、国新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股票数量为1,960,714股、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获配股票数量为7,812,500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参与网下配售摇号的共有2,324个账户,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233个。根据摇号结果,所有中签的账户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1,907,847股,占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8.29%,占超额配售启用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78%。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所规定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3条的第二套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收入不低于5亿元”。

  本次发行价格为12.80元/股,本公司上市时市值约为150亿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2018年营业收入62.71亿元,发行人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本次发行前的已发行股份总数:878,982,146股

  公司董事:李福利、陈南翔、张宝民、马文杰、Yu Chor Wing Wilson(余楚荣)、彭庆、杨旸、张志高、夏正曙

  住所:Conyers Trust Company(Cayman) Limited,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经营范围:不适用

  主营业务:公司是中国领先的拥有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能力的半导体企业,产品聚焦于功率半导体、智能传感器与智能控制领域,为客户提供丰富的半导体产品与系统解决方案

  所属行业: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电话:+86-510-85893998、+86-21-61471575

  传真:+86-510-85872470、+86-21-61240080

  电子邮箱:crmic_hq_ir_zy@crmicro.com

  董事会秘书:吴国屹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目前,发行人的唯一股东为CRH (Micro),持有发行人878,982,146股股份,CRH (Micro)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港元

  注: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审计,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润,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国华润100%的股权,中国华润基本情况如下:

  中国华润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之前,发行人与上述主要股东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本次发行后,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发行人与上述主要股东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和债券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现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会成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本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7名,由董事会聘任,任期3年。鉴于本公司总经理尚在选聘中,目前暂由本公司常务副董事长陈南翔代行总经理职责。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债券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有20名核心技术人员,该等人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

  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878,982,146股,本次初始发行292,994,04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况如下:

  注: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78,125,000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43,949,000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34,176,00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78,125,000股。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实施后

  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878,982,146股,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拟发行336,943,04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7.71%,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况如下: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不存在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情况如下:

  注: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78,125,000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43,949,000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34,176,00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78,125,000股。

  七、发行人、主承销商向其他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情况

  发行人、主承销商向其他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情况如下:

  八、保荐机构子公司跟投情况

  (一)保荐机构子公司名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二)与保荐机构的关系:保荐机构的全资子公司

  (三)获配股数:7,812,500股

  (四)获配金额:100,000,000元

  (五)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2.67%(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2.32%(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

  (六)限售安排: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71,976,195股,其中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为292,994,049股,公开发行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采用初始发行规模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215,925,195股,其中本次公开发行336,943,049股,公开发行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7.71%。

  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2.80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1.00港元。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12.8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6.2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4.9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36.2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4.9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46.5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48.3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69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1.65倍(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0.27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0.26元(以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总数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7.57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7.76元(按2019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总数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75,032.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7,320.13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2月19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7111号《验资报告》。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7,712.25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7,716.17万元,具体如下:

  每股发行费用为: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0.26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0.23元/股(发行费用除以发行股数)。

  十、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67,320.13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423,570.93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199,978户。

  十二、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7,898,214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3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数量的26.09%。

  根据《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于2020年2月12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43,949,000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132,977,201,500股,对应的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1,565.03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即将20,510,000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本款所指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按照超额配售启用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的网下、网上发行总量计算。

  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05,478,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2.35%,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1.30%,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7932036%。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105,301,024股,放弃认购数量176,976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43,566,835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57.65%,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2.61%。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131,658,988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11,907,847股。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143,566,385股,放弃认购数量0股。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76,976股,包销金额为2,265,292.80元。包销股份的数量约占超额配售启用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0.07%,占超额配售启用后发行数量的0.05%。

  十三、超额配售选择权的相关情况

  1、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的具体数量:43,949,000股

  2、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15%

  3、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期限:股票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

  4、与参与本次配售的投资者达成的延期交付股份安排: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战略配售投资者已分别签署《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以下简称“《战投协议》”)和《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战投协议之补充协议》”)。《战投协议》第七条及《战投协议之补充协议》第一条均明确了递延交付股票的相关安排:“根据发行人授权且战略投资者同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享有酌情采用超额配售并决定晚于上市日期之日(“递延交付日期”)向战略投资者交付全部或任何部分战略投资者认购股份的权利,但递延交付日期至迟不得晚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5个工作日。为避免歧义,如战略投资者认购股份将于递延交付日期交付给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仍须按照协议规定缴纳申购款项和配售经纪佣金”。目前除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之外的其他战略投资者均接受协议约定的延期交付安排,可以覆盖延期交付部分股票的规模。

  5、具体实施方案:

  (1)实施目标

  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为292,994,04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初始发行规模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或称“绿鞋”),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扩大至336,943,049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27.71%(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安排有利于促进发行人上市后的股价稳定。

  (2)实施方式

  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的具体数量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最终超额配售情况已在《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具体实施绿鞋操作的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获授权主承销商已于2020年2月12日(T日)按本次发行价格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初始发行规模15%(43,949,000股)的股票,即向投资者配售总计初始发行规模115%(336,943,049股)的股票。

  获授权主承销商将超额配售股票所获得的资金(下称“绿鞋资金”)划转至绿鞋专用资金账户。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发行人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发行价格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在连续竞价时间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规定的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另外,获授权主承销商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股票不得卖出。

  获授权主承销商未购买发行人股票或者购买发行人股票数量未达到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的,可以要求发行人按照发行价格增发股票。

  获授权主承销商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的发行人股票与要求发行人增发的股票之和,不得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

  中金公司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5个工作日内,将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上所有股份向同意延期交付股票的投资者交付。中金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可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后30个自然日内以超额配售股票所得的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以支持股价,但该措施并不能保证防止股价下跌。中金公司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后30个自然日之后或行使绿鞋后,将不再采取上述措施支持股价。

  (3)操作策略

  获授权主承销商已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制定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办法》。中金公司已根据该实施办法制定具体操作策略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4)预期效果

  因行使绿鞋超额发行的股数=发行时超额配售股数-使用超额配售股票所获得的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的股数。获授权主承销商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初始发行规模15%的股票后,具体行使绿鞋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绿鞋不行使。超额配售股数为43,949,000股,约占本次初始发行规模的15%,且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买入的股票数量与超额配售股数相同。

  2、绿鞋全额行使。超额配售股数为43,949,000股,约占本次初始发行规模的15%,且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零,并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15%的股票。

  3、绿鞋部分行使。超额配售股数为43,949,000股,约占本次初始发行规模的15%,且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买入的股票数量小于超额配售股数,因此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的股票数量小于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

  中金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可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后30 个自然日内以超额配售股票所得的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以支持股价,但该措施并不能保证防止股价下跌。

  综上所述,若股票上市后发行人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则获授权主承销商可通过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在二级市场买入发行人的股票,以促进其股价稳定。若股票上市后发行人的股价走势良好,则获授权主承销商可根据以上规定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要求发行人按照发行价格超额发行股票。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公司经审计及审阅数据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9]31236号)。相关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9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9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35703号《审阅报告》。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980,835.07万元,负债总额为357,552.2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529,258.61万元。2019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3,191.49万元,较2018年1-9月下降15.5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70.71万元,较2018年1-9月下降40.23%,主要系受到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影响利润有所下滑,同时2019年1-9月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19年度业绩快报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9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元/股

  注: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18年第四季度以来,全球半导体行业进入下行周期,根据WSTS预测,2019年全球半导体行业销售额将同比下滑13.3%。受到半导体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影响,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下滑8.39%、14.33%、6.68%。

  (下转C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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