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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ETF调整指数使用费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对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ETF的指数使用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及调整后指数使用费

  注: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季存续天数。

  本次调整自2020年2月27日起生效,上述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详见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通知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告仅对指数使用费进行调整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调整内容将进行相应更新。

  3、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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