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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泰晶科技

  股票代码:6037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信辉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万科金色家园*栋*室

  权益变动性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本增加被动稀释、主动减持

  签署日期: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喻信辉

  性别:男

  曾用名:无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42012219700713****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万科金色家园*栋*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名称:喻信东

  性别:男

  曾用名:无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44030119651017****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富莲大厦*栋*

  名称:王丹

  性别:女

  曾用名:无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44030119670910****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富莲大厦*栋*

  名称:喻慧玲

  性别:女

  曾用名:无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42061919681023****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3号金麒麟花园*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喻信东、王丹、喻信辉、喻慧玲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丹为喻信东的配偶,喻信辉为喻信东的弟弟,喻慧玲为喻信东的妹妹,因此,上述四人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使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动稀释,同时因其自身资金需求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泰晶科技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公司2019年11月1日披露的《股东、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新增减持股份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公开发行了2.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泰晶转债”、债券代码“113503”),并于2018年6月21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19年12月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8,412,448股,公司总股本由2018年6月20日的158,698,400股增加至167,110,848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8,568,000股,持股比例由5.40%减少至5.13%,被动稀释0.27%。

  此后,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2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5,8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至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公司股份8,442,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卖出泰晶科技股份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喻信辉)

  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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