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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0-08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2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期限的要求。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谭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谭侃先生、姚曙先生、刘伯仁先生、黄艺明先生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广晟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20年3月18日到期,为满足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管理运用效率,同意公司与广晟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双方采取存取自由的交易原则,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实际控制的公司和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分公司等)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其中在协议有效期内,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期限为一年。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事项,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广晟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谭侃先生、姚曙先生、刘伯仁先生及黄艺明先生对本次交易事项回避表决。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经股东大会审批生效后,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生效的《金融服务协议》将相应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谭侃先生、姚曙先生、刘伯仁先生、黄艺明先生回避表决。

  广晟财务公司取得了合法有效的资质,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经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雇佣了符合要求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各类专业人员,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广晟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谭侃先生、姚曙先生、刘伯仁先生、黄艺明先生回避表决。

  为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借入专项贷款,其中1.10亿元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复工复产所需的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与广晟公司签订相关借款协议,借款利率为3.3%(2020年2月20日一年期LPR-75BP),期限一年。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截止目前,广晟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5,105,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晟公司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谭侃先生、姚曙先生、刘伯仁先生、黄艺明先生对本次事项回避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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