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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爱旭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及投资金额:

  (1)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旭”)义乌三期年产4.3GW高效晶硅电池项目(以下简称“义乌三期项目”),投资金额为19.03亿元;

  (2)浙江爱旭光伏研发中心项目,投资金额为7亿元;

  (3)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爱旭”) 年产1.6GW高效硅基太阳能电池项目(以下简称“天津扩产项目”),投资金额为3.2亿元。

  重要风险提示:

  (1)上述三个投资项目规划,系公司基于对自身条件和市场前景的判断,后续如光伏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产品技术迭代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方式为公司自筹和募集资金。如果融资政策、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项目概述

  (一)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1、义乌三期项目和天津扩产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全球范围内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已经是能源发展的必然趋势,光伏能源作为新能源中的代表,以其安全可靠、使用成本低获得市场青睐,发展空间不断扩大,对高效晶硅电池需求迅速增长。PERC电池技术是目前应用最广的高效电池技术。公司凭借管式PERC电池技术的领先优势,取得了2019年全球电池出货第二、全国电池出口第一的佳绩(据PV InfoLink统计数据)。

  为进一步扩大高效电池产能规模,满足未来市场对高效太阳能电池产品的需求,加速产业布局,公司拟通过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义乌三期年产4.3GW高效晶硅电池项目和天津基地年产1.6GW高效硅基太阳能电池项目。

  公司已成功运营佛山、义乌、天津三个基地,量产转换效率达到22.5%以上并持续提升。义乌三期项目和天津扩产项目可以合理利用积累的技术、成本、管理优势,形成更高效的优质产能。

  公司基于对市场前景和自身经营能力的判断,认为具备实施义乌三期项目和天津扩产项目的可行性。

  2、光伏研发中心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从事光伏电池领域多年,不断吸纳海内外专业人才,已形成优秀的专业研发团队,研发实力得到广泛认可,研发成果包括2019年荣获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发明专利《管式PERC双面太阳能电池及其制备方法和专用设备》(专利号:ZL201710353392.3)。

  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浙江爱旭投资建设光伏研发中心,开展光伏技术、材料和设备的研究和开发,全力打造光伏产业的科技创新平台。该中心除支持公司内部的研发外,还拟与全球产业链内的领先型企业、国际著名科研院所及国内、外知名高校展开广泛的光伏产业理论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合作,力争成为光伏技术领域具备重要影响力、理论和技术突破的重要起源地,为光伏行业不断取得突破性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基于自身在太阳能产业链中的优势地位和整合产业链中的其他优势资源的能力,认为具备实施光伏研发中心项目的可行性。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2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义乌三期年产4.3GW高效晶硅电池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光伏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关于天津项目产能扩产至5.4GW的议案》。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于投资建设义乌三期年产4.3GW高效晶硅电池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光伏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上三个对外投资项目均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爱旭

  1、公司名称: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655号

  3、法定代表人:陈刚

  4、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0日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硅片电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股东情况: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8、财务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浙江爱旭(母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51.13亿元,净资产为16.86亿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42.06亿元,净利润为4.92亿元。

  (二)天津爱旭

  1、公司名称: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高新大道与景通路交口东北侧

  3、法定代表人:陈刚

  4、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8年7月9日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技术开发、制造、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7、股东情况: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8、财务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爱旭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23.85亿元,净资产为5.60亿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5.58亿元,净利润为-0.39亿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义乌三期项目

  1、投资项目名称:义乌三期年产4.3GW高效晶硅电池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本项目使用已有厂房作为生产车间,购置安装满足年产4.3GW单晶电池产能所需的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

  4、建设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光电信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5、建设周期:本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为1年。

  6、项目投资收益:预计项目总投资 19.03 亿元(含流动资金),项目建成后,实现年均营业收入约30.69亿元,年均净利润约3.52亿元。

  7、资金来源:公司自筹和募集资金。本项目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拟使用募投资金金额为14.5亿元(未扣除发行费用)。

  (二)光伏研发中心项目

  1、投资项目名称:光伏研发中心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建设光伏研发中心大楼,购置安装研发设备及配套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光伏研发中心大楼建筑面积约23867.53㎡。

  4、建设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光电信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5、建设周期:本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为8个月。

  6、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为7亿元。其中基建及配套设施投入1.5亿元,研发设备购置投入4亿元,研发经费投入1亿元,流动资金投入0.5亿元。

  7、资金来源:公司自筹和募集资金。本项目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拟使用募投资金金额为3亿元(未扣除发行费用)。

  8、投资项目地块的取得:本项目规划占用土地面积约2828.5㎡。2019年2月,浙江爱旭与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取得项目地块产权证书。

  (三)天津扩产项目

  1、投资项目名称:天津基地年产1.6GW高效硅基太阳能电池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本项目对天津基地现有年产3.8GW高效硅基太阳能电池项目进行扩产,使用已有厂房作为生产车间,购置安装满足年产1.6GW单晶电池产能所需的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扩产完成后天津项目产能将达到5.4GW。

  4、建设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5、建设周期:本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为4个月。

  6、项目投资收益:本项目总投资3.2亿元(含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国内外先进设备采购。项目建成后,实现年均营业收入约11.22亿元,净利润 0.99 亿元。

  7、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义乌三期项目和天津扩产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借助当地区位优势,把握光伏市场发展机遇,满足高效单晶产品市场需求,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项目投资完成后,不会产生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二)光伏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开放性、创造性的研发环境,有利于公司加强高层次技术人才培养、形成优质技术和专利储备,进一步巩固公司技术优势。同时,光伏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产业链合作、高校和科研院所赋能的研发氛围,可以提高研发效率,形成更多实用、可量产的研发技术,提高公司的产品竞争力。设立光伏研发中心后,公司培养的技术人才、形成的技术储备及研发成果,可以持续赋能公司的运营与发展,进一步保障公司产品质量,满足增强公司持续创新能力的需要。

  五、风险提示

  (一)市场竞争的风险

  国内光伏企业数量众多,光伏行业“531新政”加快了淘汰落后产能的步伐,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业集中度,同时也加剧了行业内头部企业的竞争程度。但如果未来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有可能将面临丧失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二)行业价格波动的风险

  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受市场需求变动、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变化和产业链各环节发展不均衡等因素的影响,相关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容易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如果未来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出现超预期的急剧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产品技术迭代的风险

  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主要使用PERC技术,虽然PERC技术目前在综合性能方面具有领先优势,但光伏行业整体技术迭代速度较快,如果未来其他技术路线出现重大突破,在量产效率大幅提高的同时成本也大幅下降,则现有PERC电池技术将面临较大冲击甚至有被替代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四)资金筹备风险

  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和募集资金,自筹资金主要包括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外部融资资金;募集资金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拟募集的资金,是义乌三期项目和光伏研发中心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审核通过以及最终通过审核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虽然公司具备上述资金自筹能力,但可能因为政策、行业、光伏市场、资本市场、公司经营等出现不利变化,使得项目建设可能无法筹到足够资金,导致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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