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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爱旭       公告编号:2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由于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 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6年4月8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2017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4.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1,549.33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688.2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237号)。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经符合恢复上市的条件,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于2017年5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7]161号《关于同意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根据安排,公司股票于2017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恢复上市首日,公司A股股票简称为“NST新梅”,股票代码为600732,公司股票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恢复上市次日起,公司A股股票简称为“ST新梅”,股票代码为600732,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2019年,公司实施并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结构、股权结构均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也从原来的房地产行业转型为光伏行业。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并于同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申请。自2019年12月27日始,公司证券简称由“ST新梅”变更为“ST爱旭”,证券代码“600732”保持不变。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2月24日出具的容诚审字[2020]518Z000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6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0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81.66亿元,净资产为25.66亿元。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根据2019年9月1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陈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60号),公司(原名上海新梅)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将除保留资产外的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作为置出资产,与广东爱旭的全体股东持有的广东爱旭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其中,置出资产作价为5.17亿元,置入资产作价为58.85亿元,等值置换后差额部分,由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各交易对方购买。2019年9月12日,公司办理完毕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交割手续。2019年9月25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之后,主营业务变更为高效太阳能电池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截至2019年底,公司已建成广东佛山、浙江义乌、天津三个生产基地,生产高效单晶PERC太阳能电池,年产能达到9.2GW。公司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降低光伏发电的“度电成本”,增强光伏电力在与全球其它电力竞争的成本优势。据海关数据,2019年公司出口太阳能电池全国排名第一,全球出货前十的晶硅组件厂商均为公司的核心客户。公司正积极推动产能扩张规划,预计2020年底产能达到22GW,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全球太阳能电池核心供应商的地位。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60.6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亿元,各项财务指标较重大资产重组前均大幅提升,盈利能力明显增强,经营业绩明显改善。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第13.4.1条有关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A股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后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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