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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管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杨建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杨建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杨建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及其他特殊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杨建福先生担任副总经理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经公司总经理林汝捷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聘任林洪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附件:林洪艺个人简历

  林洪艺,男,1982年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雪人股份工程师,雪人新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师,控制系统负责人,总工程师。作为控制系统负责人,组织开发了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控制系统,并实现发动机云端数据管理。在与厦门金龙、厦门金旅等整车厂合作开发中,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确保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在整车上正常运行。以总工程师身份参与了氢燃料电池电动客车在福建福州的示范运行,以控制系统负责人身份参与了工信部2018年工业强基的雪人氢燃料电池发动机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了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新型高效节能磁悬浮压缩机”、国家科技部“车用快速响应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等重点技术攻关项目。

  截至本公告日,林洪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林洪艺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⑴《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⑵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⑶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⑷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⑸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⑹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林洪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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