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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将于2020年3月1日到期的201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7康盛01”或“本期债券”)的债券偿付资金安排工作予以关注。根据《关注函》的来函要点,公司对关注事项进行核查,现将关注函的具体问题回复如下:

  一、请结合你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筹措资金的具体进展、是否有其他已逾期或即将到期的债务等说明公司能否按时足额偿还本期债券本息,如不能按时足额偿付,请说明后续应对措施及偿还计划并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公司已于2020年2月13日开始陆续复工生产,目前,公司生产及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恢复和推进。

  由于疫情对上下游企业、交通运输的持续影响较大,对公司开工后的采购和销售均有一定程度的影响。根据订单的紧迫程度,特别是保证出口业务交期,公司积极争取复工,并先于客户开工,支付了供应商原材料采购款;随着疫情影响好转,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将逐步恢复正常。

  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本息金额合计5,340.00万元,公司通过催收客户回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已将偿还“17康盛01”到期本息的资金筹备到位,计划在2020年2月27日前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划转本次债券兑付所需资金。

  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已逾期或即将到期的债务,从而影响公司按期兑付本次债券本息。

  二、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可能因债务违约导致重大诉讼、银行账户冻结等情况。

  回复:

  公司不存在因债务违约导致重大诉讼、银行账户冻结等情况。

  三、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已于2020年2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委托代理证券兑付、兑息确认表》,公司已委托其办理本次债券本息兑付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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