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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临202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上午9:30在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环能科技大厦 12 层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志贵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共计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举行,会议的召开、参与表决董事人数、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工作变动原因,何向荣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何向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何向荣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同意何向荣先生辞职申请,并对何向荣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兢兢业业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袁清茂先生、李武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袁清茂先生、李武军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和内部工作调整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刘安民先生总经理职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刘安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仍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职务并在公司全职工作;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杨志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杨志贵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附件:

  袁清茂先生简历

  袁清茂,男,1969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山西应县人,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山西省供销社财务处处长,山西兴合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党组成员,山西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总会计师;现任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袁清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杨志贵先生简历

  杨志贵,男,1966年1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晋中公路分局工程三处副处长、处长,山西省晋中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志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李武军先生简历

  李武军, 男, 1972年3月生, 汉族,中共党员,山西万荣人,大学学历,持有律师资格证书,曾任山西省交通厅人事处主任科员,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太原路桥公司副总经理,临汾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山西交控集团临汾北高速公路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李武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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