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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核销坏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坏账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拟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追收无果的部分其他应收款(共20笔,合计金额35,987,396.75元)予以核销。

  本次核销坏账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核销所涉及的债务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核销后,公司财务与法务、营销部门将建立已核销款项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核销坏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对本次应收款项坏账35,987,396.75元进行核销。核销后,公司财务与法务、营销等部门将建立已核销款项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核销坏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一致同意2019年度核销坏账相关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该核销坏账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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