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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基本情况

  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对长期待摊费用中的模具开发成本摊销方法进行变更,由原来2年直线摊销变更为按实际销售数量与预计销售数量占比摊销。

  1、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八条,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形包括两种: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变化;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

  公司现行的模具成本摊销方法,是基于前期客户基本上可以在2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产品销量,公司出于谨慎原则及简化核算方式,按照24个月直线摊销。但目前汽车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发生变化,公司部分客户已无法在2年内达到预计销量;同时公司客户进一步多元化,公司新开发的重卡等商用车型将陆续开始量产,其产品生命周期超过2年。为进一步体现收入成本配比原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拟按照产品实际销售数量与预计销售数量占比对长期待摊费用-模具开发成本进行摊销,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一步体现收入成本配比原则。

  2、变更前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前,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模具开发成本摊销方法:按照客户是否补偿模具开发成本分为两类:一是模具开发成本全部由本公司承担,客户不支付模具开发费的,待产品投入量产后采用直线法摊销,其中单项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模具一次性摊销、单项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模具在2年内摊销。二是客户补偿模具开发成本的,在模具开发阶段确认模具收入时结转模具成本;待产品投入量产后,剩余模具成本按2年期限摊销。

  本次变更后,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模具开发成本摊销方法:按照客户是否补偿模具开发成本分为两类:一是模具开发成本全部由本公司承担,客户不支付模具开发费的,待产品投入量产后,按实际销售数量与预计销售数量占比摊销。二是客户补偿模具开发成本的,在模具开发阶段确认模具收入时结转模具成本;待产品投入量产后,剩余模具成本按实际销售数量与预计销售数量占比摊销。

  3、变更日期

  本次调整长期待摊费用-模具开发成本摊销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19年以及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4、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长期待摊费用-模具开发成本摊销方式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19年以及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本次长期待摊费用-模具开发成本摊销方式变更是依据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假定公司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在2018年度即已适用,按照2018年年末尚未摊销完毕的模具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长期待摊费用-模具开发成本摊销方式变更后,减少2018年度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3,464万元,同时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及净利润 2,933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7.5.8条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经对比同业和钧达股份长期待摊费用-模具开发成本摊销方法,未见钧达股份的会计估计变更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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