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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03         证券简称:横店影视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稠州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2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稠州银行随心存产品(代码:CZ200123001、代码:CZ200218006)、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民生银行理财产品(代码:FGDA20032L)

  委托理财期限:182天、182天、91天、9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依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稠州银行随心存协议(产品代码:CZ200123001)

  (1)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1月23日

  (2)产品起息日:2020年1月23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7月23日

  (4)认购金额:5,0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10%

  2、稠州银行随心存协议(产品代码:CZ200218006)

  (1)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2月18日

  (2)产品起息日:2020年2月18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8月18日

  (4)认购金额:5,0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10%

  3、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

  (1)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2月25日

  (2)存款期限:2020年2月25日-2020年5月25日

  4、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协议(业务代码:FGDA20032L)

  (1)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2月24日

  (2)产品起息日:2020年2月26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5月26日

  (4)认购金额:10,0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服务期限内,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的综合财务管理服务预期收益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客户预期收益=委托资金×(财富管理服务基准收益率-托管费率-管理服务费率)×ACT/360-相关税费(如有)。其中,财富管理服务基准收益率为4.45%,托管费率为0.02%,管理服务费率为0.01%。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稠州银行、建设银行理财产品为银行存款。

  民生银行采用低风险投资策略,将资金配置银行审批同意的代销产品和低风险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均为较低风险的产品,相关协议中已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控制、违约责任等内容。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对相关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亿元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稠州银行东阳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39)为已上市金融机构,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建设银行金华分行,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16)为已上市金融机构,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上述表格中2019年9月30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464,479,878.47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3.82%,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0.69%。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9年3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八、截止本公告日,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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