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0年3月2日起,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开始代理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8833;C:008834)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