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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0年3月2日起,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开始代理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8833;C:008834)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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