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二、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子公司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贷款主要用于满足新泰材料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泰材料提供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俞俊雄、陈树平、陈名芹

  2020年2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