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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商誉减值等,公司2019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4,735.23万元,具体如下:

  (一)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和公司的会计政策,以单项或账龄组合作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和预期信用损失,按单项的预期损失率计算或者按照各级账龄的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的余额和相应的比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坏账准备金额。

  (二)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原因

  公司于2019年度处置部分使用年限届满的固定资产,原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相应转出。

  (四)公司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

  公司根据2019年2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中欣氟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高宝矿业100%股权,合并报表形成商誉49,050.95万元。由于宏观经济下行,市场需求减弱的变化等因素影响,该公司主要产品氢氟酸价格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跌,而原材料萤石粉价格维持高位,导致其业绩同比出现大幅下滑,经营业绩未达到预期目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此收购事项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五)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4,735.23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使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24,786.01万元,所有者权益减少24,786.01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我们认为公司对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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