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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2月26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的日期

  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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