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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              编号:2020-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四)的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仍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同时若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存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及风险提示

  由于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四)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可能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及风险提示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2.1(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形;同时若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2.1(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则公司股票将存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董事会已经和将要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目前公司正在努力推进年审的各项工作,配合年审会计师实施函证,尽快消除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和相关风险。

  (二)公司坚持以恢复生产为中心,通过精简机构、缩减冗员、严格内控、推动项目复产等方式逐步恢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以期尽快化解公司的债务风险,恢复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其他说明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9条“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预计首个会计年度年度报告披露后其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二十个交易日内发布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后续仍将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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