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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事项概述

  1、为促进参股公司大韩道恩高分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韩道恩”)的业务发展,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合作股东大韩油化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大韩油化”)按照持股比例对大韩道恩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本次增资后,大韩道恩注册资本由1200万美元变为2400万美元,公司持股比例仍为50%,大韩道恩仍是公司的参股公司。

  2、公司董事于晓宁先生、蒿文朋先生在大韩道恩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韩道恩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增资事项额度在董事会权限内,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交易应累计计算。截至公告日,公司与关联方大韩道恩累计审批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蒿文朋先生需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韩油化株式会社

  法定代表人:郑荣台(JEONG YOUNG TAE)

  法定住所:首尔特别市钟路区紫霞门路77榴南大厦

  (YOONAM Bldg 77, Jahamun-ro, Jongno-gu, Seoul, 03035, Rep. of KOREA)

  注册资本:2.42亿元

  成立日期:1970月6月2日

  经营范围:烯烃, 芳香族化合物, EO/EG, PP, HDPE

  财务数据:2019年总资产111.86亿元、净资产100.9亿元,营业收入121.32亿元、净利润5.91亿元。

  公司与大韩油化株式会社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韩道恩高分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晓宁

  法定住所:上海市奉贤区云工路568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3日

  经营范围:高性能高分子材料(除危险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及塑料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与上述产品同类商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化工原材料及辅料(危险有毒易爆化学品除外)的批发和进出口,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活动】

  公司董事于晓宁先生、蒿文朋先生在大韩道恩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大韩道恩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2018年为审计数据,2019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4、增资来源

  公司拟与大韩油化株式会社共同向大韩道恩进行增资1200万美元,增资金额均计入大韩道恩注册资本,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600万美元或等额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大韩道恩注册资本由 1200万美元增至2400万美元,公司持有大韩道恩股权比例不发生变化。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0年1月,公司与大韩道恩发生的关联采购金额887.71万元,销售金额66.96万元。

  四、增资的目的及影响

  为更好满足大韩道恩的业务拓展和发展需求,公司与合作股东大韩油化按照持股比例对大韩道恩进行增资,可以有效扩大企业的经营规模,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提高企业竞争实力和经济效益。本次投资对公司当前主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参股公司大韩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以货币出资方式向参股公司增资。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有利于提高大韩道恩的经营和盈利能力,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对参股公司大韩道恩进行增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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