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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编码:600868          股票简称:梅雁吉祥              编号:2020-00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7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会并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志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审字[2020]G20000450017号”审计报告,2019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母公司净利润为21,352,458.89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6,665,666.62元。公司拟按2019年期末总股本1,898,148,6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10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股利18,981,486.79元,占审计后归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5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修订、完善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适应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各项法人治理活动、生产经营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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