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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商誉等进行了清查盘点,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可能发生减损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

  经过测试,2019年公司拟对各类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6,242.03万元,明细如下表:

  注:以上资产减值计提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公司对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242.03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6,242.03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影响后,预计将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09.63万元,相应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309.63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根据会计准则要求,本公司对于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情形进行信用风险单独测试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2019年对应收账款拟计提坏账准备如下: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客户经营不善,已处于破产重整状况,公司已加大相关应收账款催收力度,但相关应收账款回收难度较大,属非关联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后公司对上述的应收账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2、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已掌握的存货资料和测试证据表明,预计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2019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3.12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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