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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2月26日收到董事刘国超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盛锁柱先生、董事李劲松先生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董事刘国超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因工作原因,董事兼副总经理盛锁柱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本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因工作原因,董事李劲松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2月2日公告杨承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的事项,杨承先生的辞职已于2019年1月31日生效。前述董事提交辞职报告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不低于法定人数,前述辞职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本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2月26日收到监事李威女士、刘淑霞女士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监事李威女士、刘淑霞女士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李威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刘淑霞女士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前述辞职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时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李威女士、刘淑霞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截至2020年2月26日,刘国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000股,盛锁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47469股,刘淑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刘国超先生、盛锁柱先生、刘淑霞女士在辞职后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

  本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监事的相关情况

  因刘国超先生、盛锁柱先生、李劲松先生、杨承先生的辞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需增补四名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杜未木先生、刘春凤女士、余欣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七届董事会余下任期一致。尚有1名非独立董事席位空缺,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尽快安排增补。

  因李威女士、刘淑霞女士的辞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共需增补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周鲁宝先生、李忠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七届监事会余下任期一致。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刘春凤女士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徐爱敏女士、务勇圣先生、高岩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七届董事会余下任期一致。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附个人简历:

  1、杜未木先生,196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黑龙江辰能投资集团总经理助理、辰能物业公司董事长、黑龙江辰能典当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黑龙江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任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杜未木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刘春凤女士,1963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药专业,享受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担任哈药集团制药三厂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层正职、项目负责人。

  刘春凤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余欣阳先生,1975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会计、资产部部长、采购部部长、遗留问题处理中心主任、哈药集团三精英美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

  余欣阳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周鲁宝先生,1978年10月出生,财务管理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经济师,曾任黑龙江辰能集团财务部副部长、经营部副部长,黑龙江辰能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鲁宝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李忠照女士,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账会计,本公司审计稽核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审计稽核部部长。

  李忠照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徐爱敏女士, 1967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曾任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总会计师、哈药股份第六、七届监事会监事。

  徐爱敏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务勇圣先生,1984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助理研究员;曾在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医学部任访问学者,曾任牡丹江友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助理、本公司研发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研发总监,北京友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九芝堂(牡丹江)友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湖南九芝堂中药验方工程研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务勇圣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48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1%;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高岩嵩先生,1982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在美国德州大学西南医学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曾任清华海峡研究院(厦门)生物科技与医药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岩嵩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5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5%;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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