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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上接C90版)

  (上接C90版)

  基金行业配置的有效性,必须根据行业内各企业的财务指标、行业生命周期与景气度的变化、政策支持力度、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环境、估值与成长性的最新变化,结合实地调研所获知的关于各行业的发展态势与景气变化的最新信息,审慎评估并重新计算行业优势指数,并据此对初级股票库、二级重点库、一级重点库、投资组合当中的行业构成进行及时调整。

  在基金投资过程中,行业配置方案建立在整个投研团队的研究支持基础之上,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行业配置方案,基金经理负责执行行业配置方案,并进行相应的反馈。

  (2)个股精选策略

  根据行业配置方案,本基金审慎遴选各行业内部具有综合性比较优势的个股以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主要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构建“金鹰企业优势评估模型”,根据该模型计算“金鹰企业优势指数”来考察和筛选具有综合性比较优势的股票。定量方面,主要依据盈利能力、成长性、现金流状况、偿债能力、营运能力、估值等等;定性方面主要考虑:国际经济环境以及全球产业周期对企业的差异化影响、政府财政政策对企业的差异化影响、央行货币政策对于企业的差异化影响、政府特定政策目标对企业的差异化影响、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动状况对企业的差异化影响、企业随着科技进步的变动趋势、国内外政治环境的变动对企业的差异化影响、企业的盈利前景及成长空间分析、国内外突发事件与重大事件对于企业的差异化影响、重组与资产注入以及整体上市对企业的影响等等。

  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对企业优势指数进行再审视,以遴选具体投资品种。主要内容包括:

  1)财务指标的进一步细化分析

  在一个较长的时间维度内(3年或者3年以上),仔细考察企业的盈利能力、成长性、现金流状况、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的变动状况及其变动趋势的稳定性;是否具有良好的治理结构,财务健康度等。

  2)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成长能力的再考察

  主要考察企业是否具有与行业竞争结构相适应的、清晰的竞争战略,是否拥有成本优势、规模优势、品牌优势与美誉度、渠道优势或其它特定优势;在特定领域是否拥有原材料、专有技术或其它专有资源;是否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所处的行业(或者细分行业)未来的成长空间;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3)对管理层与财务指标真实性的考察

  通过实地调研可深入了解企业的基本面,实地调查企业生产任务的饱满程度,亲身感受公司管理层的企业家精神,采用实地调研所获知的第一手信息对企业优势指数进行修正。此外,对公司的上下游客户、竞争对手进行调查研究,有助于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必要时还可以从行业主管机关、税务部门、海关等获取第三方数据,以核实企业基本面与财务指标的真实性。

  4)估值指标的再审视

  具备长期优势的品种亦可能存在阶段性的估值偏高。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员客观、公正、审慎地预测公司未来每股盈利,并根据不同行业的属性,选取恰当的估值方法对公司进行估值,将公司的估值水平与国内外同行业的公司作比较,可以提供公司估值的新视角。

  最后根据行业配置方案,结合定量和定性研究以及实地调研,筛选出相关行业中基本面健康、最具投资价值的优势个股作为本基金的核心投资标的,进行重点投资。

  4、债券投资策略

  在资本市场国际化的背景下,通过研判债券市场风险收益特征的国际化趋势和国内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引发的债券市场收益率的变化趋势,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构造组合。

  债券类品种的投资,追求在严格控制风险基础上获取稳健回报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目标久期管理方法作为本基金债券类证券投资的核心策略。通过宏观经济分析平台把握市场利率水平的运行态势,作为组合久期选择的主要依据。

  (2)结合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采取期限结构配置策略,通过分析和情景测试,确定长、中、短期三种债券的投资比例。

  (3)收益率利差策略是债券资产在类属间的主要配置策略。本基金在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债券流动性、税收以及信用风险等因素基础上,进行类属的配置,优化组合收益。

  (4)在运用上述策略方法基础上,通过分析个券的剩余期限与收益率的配比状况、信用等级状况、流动性指标等因素,选择风险收益配比最合理的个券作为投资对象,并形成组合。本基金还将采取积极主动的策略,针对市场定价错误和回购套利机会等,在确定存在超额收益的情况下,积极把握市场机会。

  (5)根据基金申购、赎回等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流动性管理,确保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因为上市公司进行增发、配售以及投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原因被动获得权证,或者在进行套利交易、避险交易以及权证价值严重低估等情形下将投资权证。

  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以及在合同许可投资比例范围内的投资于价值出现较为显著的低估的权证品种。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本基金采用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理由是:(1)沪深300指数是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代表性和良好的流动性;(2)沪深300指数是一只符合国际标准的优良指数,该指数体现出与市场整体表现较高的相关度,且指数历史表现强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风险调整后收益也较好,具有良好的投资价值;(3)沪深300指数编制方法的透明度较高;且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同度和未来广泛使用的前景,使基金之间更易于比较。

  本基金采用中证全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理由是:(1)中证全债指数是一个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具有较广的覆盖面,成分债券的流动性较高;(2)中证全债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维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中证系列指数体系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市场影响力;(3)中证全债指数编制方法的透明度较高;且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同度和未来广泛使用的前景,使基金之间更易于比较。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主动管理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风险和预期收益较高品种。一般情形下,其预期风险和收益均高于货币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其他资产包括:交易保证金、应收利息、应收证券清算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申购款。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2)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期末无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一)基金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7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基准增长率曲线对比

  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2)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各项比例,即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5%-40%,权证投资的比例范围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

  (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十三、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财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在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从该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费给该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财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财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划付指

  令;基金托管人应在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从该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托管费给该基金托管人。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5、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6、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的费用,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或备案。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需缴纳申购费,投资人在同一天多次申购的,根据单次申购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申购费率如下:

  注:上表中,A为投资者申购金额。

  2、赎回费

  持有时间在7天以内的,赎回费率为1.5%;

  持有时间在7天以上(含7天)赎回费率为0.5%;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部分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25%,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支出。

  3、转换费

  基金管理人在适当时候将为投资人办理基金间的转换业务并收取转换费,具体转换费率以及收取方式在基金转换公告中列明。

  4、基金管理人可以从本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具体办法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5、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gefund.com.cn)进行申购、赎回的交易费率,请具体参照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2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或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和其他相关费率。

  (三)基金的税收

  1、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2、根据财政部规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单向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即取消买入股票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卖出股票的税率维持在1‰。

  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资料寄送服务

  1、账户确认书

  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客户寄送开放式基金账户确认书。

  2、对账单

  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客户寄送基金账户余额报告单。

  3、其他相关的信息资料

  介绍公司最新动态、投资运作、新产品、国内外金融市场动态和投资机会等。

  (二)网络在线服务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客户服务信箱,投资者可以实现在线咨询、投诉、建议和寻求各种帮助。

  基金管理人网站提供了基金公告、投资资讯、理财刊物、基金常识等各种信息,投资者可以根据各自的使用习惯非常方便的自行查询或信息定制。

  基金管理人网站为投资者提供基金账户查询、交易明细查询、修改查询密码等服务。

  公司网址:http://www.gefund.com.cn

  电子信箱:csmail@gefund.com.cn

  (三)信息定制服务

  基金管理人还可为基金投资者提供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户服务中心提交信息定制申请,基金管理人通过手机短讯、E-MAIL和公司微信平台定期为客户发送所定制的信息,内容包括:每笔交易确认查询、每月账户余额与损益查询、最近季度的基金投资组合、新产品信息披露、基金净值查询等。

  (四)网上交易服务

  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网站办理申购、赎回等交易及进行信息查询。投资者也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公司网址:http://www.gefund.com.cn)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投资者在选用网上交易服务之前,请向相关机构咨询。

  (五)客户服务中心(CALL-CENTER)电话服务

  呼叫中心自动语音系统提供7叫中心小时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查询。

  呼叫中心人工座席每个交易日9:00-11:30,13:00-17:00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投资者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信息定制,资料修改等专项服务。

  客服电话:4006135888

  (六)投诉受理

  投资者可以拨打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以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对于工作日期间受理的投诉,以“及时回复”为处理原则,对于不能及时回复的投诉,基金管理人承诺在2个工作日之内对投资者的投诉做出回复。对于非工作日提出的投诉,基金管理人将在顺延的工作日当日进行回复。

  (七)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可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本公司。本招募说明书与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不一致的,以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为准。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前期披露的《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情况;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有关基金托管人的资料信息;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机构与人员的信息按照最新变动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十三、(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5)在“十四、基金的业绩”,更新了自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6)在“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基金在2019年公开披露的信息内容。

  (7)依据本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更新了“第一部分 绪言”、“第二部分 释义”、“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第十八部分 基金费用和税收”、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等相关内容。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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