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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07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2月28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与表决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2020年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境内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境外审计机构,进行本行2020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90万元(含代垫费及增值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从客观、独立的角度作出判断,同意该项议案。

  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审计计划与重点工作>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对董事整体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将评价结果提交监事会。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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