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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共九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郭丰明先生、张帆女士、郭泽珊女士、苏晓平女士、郑捷曾先生、王涛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刘建军女士、吴萃柿先生、郭雪青女士,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情况基础上进行提名的,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建军女士、吴萃柿先生、郭雪青女士均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并取得了证券监管部门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三名)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刘建军、郭雪青、吴萃柿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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