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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2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宁夏灵武市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发给所有董事,会议应表决董事6人,实际表决董事6人,分别为李向春、郝广利、申晨及独立董事虞世全、张刚、安国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取消的议案为《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议案7《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以及议案9《关于投资设立北京燕瀚科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两项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18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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