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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0年2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3人,实际参加董事1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外部评估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作为公司2019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机构。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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