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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0-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鄂01民初9275号、《民事判决书》(2019)渝0112民初18281号。关于上述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一、案件一的诉讼情况

  1、诉讼当事人

  申请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案由: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及其他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0-007)。

  4、案情最近进展

  公司已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鄂01民初9725号,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3,880,400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二、案件二的诉讼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重庆市金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被告: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金来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曹永贵、许飞洋

  2、案由:合同纠纷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及其他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19-130)。

  4、案情最近进展

  公司已收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渝0112民初18281号,判决如下:

  (1)被告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向原告重庆市金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9,151,250元;

  (2)被告郴州市金来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承担的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债务中不履行部分承担回购责任,由被告郴州市金来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五日内向原告支付回购款(回购款的计算方式为应收账款债权本金9,151,250元减去被告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应收账款数额);

  (3)被告郴州市金来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向原告重庆市金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支付截至2018年12月25日的融资利息5万元;

  (4)被告郴州市金来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共同支付原告重庆市金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逾期利息(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逾期利息为230,311.111元;从2019年7月1日起,以尚欠的应收账款本金9,151,25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的标准计算至融资款项付清时止,利随本清);

  (5)被告郴州市金来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支付原告重庆市金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律师费10万元;

  (6)被告曹永贵、许飞洋对本判决第二、三、四、五项确定的被告郴州市金来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被告郴州市金来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了本判决第二、三、四、五项确定的义务或者被告曹永贵、许飞洋承担保证责任后,原告重庆市金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享有的与之相应的对被告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回购金额与应收账款债权的折算比例为1:1)转回至被告郴州市金来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从而免除对被告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就该笔应收账款债权向原告重庆市金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支付责任;

  (8)驳回原告重庆市金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4,09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42,049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47,049元,由被告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金来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曹永贵、许飞洋负担。

  三、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上述诉讼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配合有关各方提供证据资料,积极主张公司权利,充分保障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本次诉讼事项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如不能尽快解决上述冻结事项,预计将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19)鄂01民初9275号

  2、《民事判决书》(2019)渝0112民初18281号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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