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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辞职 及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唐爱平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唐爱平先生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唐爱平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唐爱平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人数少于最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唐爱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一、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现提请聘任邓爱民先生担任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2月 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附件:

  邓爱民先生简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生,财务专科学历,会计师。1991年至2003年,毕业分配到永兴县粮食局基层粮站任助理会计、主管会计。2003年2月至2008年任临武县贵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6年任云南金平县福瑞达矿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至2019年任云南省腾冲市瑞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腾冲市经纬矿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邓爱民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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