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长沙金地金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031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持有长沙金地金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公司”)48.51%股权,根据金泰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金泰公司各股东方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金泰公司提供前期借款到期续借,其中我司拟安排控股子公司长沙中住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金泰公司提供借款到期续借12,111.97万元, 年利率8%,续借期限6个月。

  金泰公司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我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长沙金地金泰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金地金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6月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石屹松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枫路61号湘麓国际花园二期酒店公司512房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我公司持股比例48.51%,金地(集团)湖南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6.96%,嘉兴稳投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04%,长沙雅颂房地产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0.49%。我司与其它股东方无关联关系。

  经营情况:金泰公司正在对长沙市[2018]035号地块项目进行建设开发,项目经营情况正常。金泰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我司在2019年向金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9,533.60万元。

  金泰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三、金泰公司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金地(集团)湖南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20.4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9陆都小区湖南商会大厦西塔16楼

  成立时间:2014年9月9日

  法定代表人:施鑫华

  主要股东:金地集团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80%;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

  实际控制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地(集团)湖南置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金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嘉兴稳投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3号楼110室-56

  成立时间:2016年5月2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鸿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嘉兴鸿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嘉兴稳投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金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3、长沙雅颂房地产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隆平路218号中房瑞致小区一期二地块商业-1栋101房

  成立时间:2017年6月13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屹松

  主要股东:石屹松等自然人。

  经营范围: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土地登记代理;土地评估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沙雅颂房地产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金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金泰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密切关注金泰公司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金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金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金泰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金泰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中交地产本次对金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金泰公司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金泰公司项目发展预期良好,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金泰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为参股公司长沙金地金泰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0年1月末,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409,824.34 万元, 其中我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含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396,675.95元;合作方从我司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13,148.39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