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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预期信用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对2019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19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83.44万元,计入2019年度损益。具体明细如下: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83.44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24.10万元,相应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124.10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公司对所有应收款项根据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确认的应收款项组合与预期信用损失率。

  (1)应收票据

  由于应收票据期限较短、违约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因此公司将应收票据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直接做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考虑历史违约率极低的情况下,因此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2)应收账款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且在单项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3)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且在单项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4)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核算BT、PPP及EPC项目工程未到回购期或已进入回购期尚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时点的工程款项,公司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长期应收款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对已进入回购期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时点的BT、PPP及EPC项目工程款项,转入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减值准备计提公允、合理,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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