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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20-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马金铺电力装备园魁星街666号公司综合实验大楼三楼会议室。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包文东先生 

  7、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74,277,8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68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42,825,7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86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1,452,0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1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1,991,5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9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39,4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1,452,0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15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包文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275,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989,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1%。

  表决结果:包文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刘凤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276,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989,7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4%。

  表决结果:刘凤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吴红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275,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989,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1%。

  表决结果:吴红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张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275,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989,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1%。

  表决结果:张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朱知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275,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989,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1%。

  表决结果:朱知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陈飞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275,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989,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1%。

  表决结果:陈飞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方自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275,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989,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1%。

  表决结果:方自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和国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275,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989,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2%。

  表决结果:和国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龙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275,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989,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1%。

  表决结果:龙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何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275,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989,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1%。

  表决结果:何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窦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275,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989,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2%。

  表决结果:窦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孙冬松、彭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0]A0052号)。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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