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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8日通过电话、邮件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经5位董事一致同意,于2020年3月1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公司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3月17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2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2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朗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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