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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0-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佳一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同时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余斌先生或其关联方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组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简称:绿景控股;代码:000502)自2020年3月2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公司将于停牌期限届满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要求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复牌。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20年3月9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但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名称:江苏佳一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以下简称“佳一教育”)

  (二)主要交易对方的名称:王晓兵及佳一教育其他32名股东

  (三)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四)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或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易对方之一王晓兵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王晓兵

  1、交易基本方案

  1.1双方同意本次交易方案初步确定为甲方向乙方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目标公司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乙方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向甲方转让所持目标公司股份。乙方承诺其将积极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沟通,争取促成将目标公司100%股份转让给甲方。

  1.2甲方有权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本次交易以取得令甲方认可的尽职调查结果为先决条件。先决条件成就后,各方就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相关条件和条款等内容另行协商确定,届时签署正式、具体的协议。

  1.3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等事项由本次交易相关方经进一步磋商后确定,且尚需经各相关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需经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2、交易定价依据

  2.1双方同意,目标股份的交易价格由本次交易相关方参照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目标股份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

  3、违约责任

  3.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保证或其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发生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出)、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4、项目时间表及排他期

  4.1双方应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力争:

  4.1.1在停牌后十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届时一致认可的更长的期限内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的第一次董事会;

  4.1.2在前述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六个月内或双方届时一致认可的更长的期限内召开审议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的董事会并发布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通知。

  4.2除非未能在本条第1项约定的期限内召开审议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的董事会,否则乙方不得就标的股份的转让事宜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磋商或谈判,也不得将目标公司以租赁经营、承包经营、托管或其他方式交给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经营管理。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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