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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0-021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6月15日证监许可【2017】921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8,506,522股,每股发行价为25.83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3,061,023,463.26元,扣除承销机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48,976,375.41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2,772,247.66元)后,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划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账号为32250199763609000755的人民币验资账户3,012,047,087.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61,023,463.26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46,204,127.75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2,772,247.66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1,819,345.78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募集资金净额为3,012,999,989.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59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3,061,023,463.26元,扣除承销机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48,976,375.41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2,772,247.66元)后,划入公司人民币验资账户的金额。

  注2:公司采用期末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含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212,114,033.36元,详见二、(三)/1。

  注2:详见二、(四)/1、(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2月1日证监许可【2019】200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33万张,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募集资金总额为1,733,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18,800,00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1,064,150.88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1,714,2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账号为32250199763600000906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为1,733,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17,735,849.12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1,064,150.88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2,579,015.35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12,685,135.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992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1,733,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18,800,00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1,064,150.88元)后,汇入公司人民币账户的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含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895,521,098.47元,详见二、(三)/2。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止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以分年投资计划折算。

  注2:截止日募集资金投资中部分生产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分批转为固定资产,本项目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后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海底光电复合缆建设。

  注3:差额系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注4:由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3,012,999,989.73元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013,000,000.00元,差额10.27元,调整了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

  注5:公司发行费用等产生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调整了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

  注6: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印尼光通信产业园项目和印度光通信产业园项目均还包括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完工程度是包含自有资金投资在内的项目整体投资进度。

  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9年4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95,521,098.4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使用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依据2017年8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依据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依据2019年4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理财收益合计金额为24,271,013.69元,无尚未到期的投资理财金额。

  (1)

  (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依据2017年8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依据2018年2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依据2018年7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依据2019年2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依据2019年7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人民币7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18年2月14日董事会决议使用募集资金4.5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当时正值春节假期,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2018年2月22日,财务人员误认为2019年2月22日为归还期限,于2019年2月18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上述补流资金首笔划出在2018年2月26日,实际资金使用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32,689,252.47元,包括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3,000万元和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37.59%。

  2、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使用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依据2019年4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77,234,000.39元,包括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6.19%。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1、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投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部分项目由于外部市场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策略、经营计划发生了变化,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发生了变更或调整,具体详见二、(二)。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其他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较大差异的项目情况如下:

  (1)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项目

  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5,000万元,拟在已有资产的基础上继续投资建设两条海上风机安装平台船以及两台嵌岩钻机,建成后将形成年安装76台风机、嵌岩打桩12根的施工能力。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已投入募集资金20,547.81万元,实际投资进度较原承诺有所放缓,主要原因系:1、根据公司海上风机施工经验和未来主要作业海域特点对在建的风电安装平台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和调整,以便投产后提高安装效率并减少配套辅助船舶;2、由于近年来海上风机安装市场景气,海上风电安装船进入建造密集期,受限于船只建造方产能影响,船只建造周期较预期有所延长。

  (2)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

  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拟建设5个智慧产业园区并通过“社区人”智慧社区建设获取的社区家庭用户为基础,对优质、特色农产品进行驻地加工、线上推广、平台销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0,778.78万元,投资进度放缓。虽然本项目直接面对的社区家庭用户数基数庞大,但该市场领域竞争日趋激烈,近年来知名电商京东、阿里、苏宁、拼多多均涉足农产品电商领域且占据了较高的市场份额,公司需要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市场营销策略,加强市场推广力度,在加快获取新用户的同时增强存量客户粘性。因此,公司在本项目的投资趋于谨慎,原计划中投资占比较大的智慧产业园建设有所放缓。

  (3)印尼光通信产业园项目

  印尼光通信产业园项目计划以募集资金投资44,027.45万元,建设期2.5年,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525万芯公里光纤、300万芯公里光缆、2,000公里海底光缆的生产能力。实施主体为在印尼设立的控股子公司PT. MAJU BERSAMA GEMILANG。印尼光通信产业园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918.75万元,较原计划投资进度有所放缓。该项目已经完成土地移交,并进行了土地平整和“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完成了土地打桩等基础施工。由于土地和施工条件等状况较预期有所差异,公司对本项目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故整体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目前已经完成设计方案的变更,正在积极推进该项目的后续建设。

  2、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1、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扩能项目达产年承诺效益根据变更后的投资金额与原计划投资规模折算。其余部分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完工,部分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效益已不具有可比性。

  2、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计算期第2年、第3年达产率分别为20%和60%,从第4年开始达产率为100%。2019年处于原承诺的产能爬坡期,实现了对应期间的承诺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不存在差异。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2日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129号)的鉴证结论如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证监发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上网附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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