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0-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马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其他相关方与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浙商”)之间因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纠纷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能通天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能通公司”)19.37%股权(以下简称“拍卖标的”)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省高院”)于2020年2月17日10时至2020年2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高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2020年2月18日本次拍卖结束,拍卖标的由昆山枷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枷村基金”)以19,370,000元人民币竞得。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参股股权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关于控股子公司参股股权被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按照浙江省高院发布的《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拍卖剩余价款需在2020年2月28日前缴纳。但受突发新冠疫情影响,枷村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未能按原定计划在当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变更,此事项影响了合伙人的后续出资,亦进一步影响了前述司法拍卖剩余价款的如期缴纳。截至2020年2月27日,枷村基金缴纳拍卖款共计500万元。经沟通,浙江省高院同意枷村基金支付剩余价款1,437万元的时间顺延至2020年3月28日前。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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