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孟 珂
新证券法3月1日正式实施。《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新证券法加大了资本市场违法违规的成本。对于信披违规的罚款,从最高6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欺诈发行的最高罚款则提高至2000万元;对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虚假陈述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虚假陈述的,规定最高可处以1000万元罚款等。
“这体现了监管层对重大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惩罚的理念。”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证券法加大了违法违规处罚力度,提升了内幕交易等行为的违法成本,使资本市场各参与方不敢违规违法,有利于减少内幕交易等行为,构建透明、公开、健康的资本市场环境。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证监会网站统计,截至3月2日,年内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共开出14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以网站发布日期统计)。其中,内幕交易和信息披露违规分别有5张罚单,占比71%,可见这两项违法违规依旧是重点。
李湛表示,内幕交易和信息披露违规一直是资本市场的顽疾。内幕交易、信息违规披露直接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助长炒作氛围,不利于价值投资理念的普及,抑制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决定性作用,侵蚀资本市场制度环境。所以,严惩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不仅是监管部门职责所在,也是资本市场深改的必然要求。
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相关通知,部署做好新证券法贯彻实施工作。其中,明确要依法惩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新证券法框架下,上市信息披露要求更严,中介机构法律责任更加强化,违法违规成本将显著提高,市场化的监督机制将快速发挥作用,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大幅增强。信息披露充分了,市场更加透明,自然会遏制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且在法律严惩之下,内幕交易违规行为预计将大幅减少。
李湛认为,近几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证券违法犯罪日趋复杂多样,需要证监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密切协同、优势互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与线索,更有效地查处资本市场重大违法行为,从而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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