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宁
日前,新证券法开始正式实施,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也随之拉开帷幕。笔者认为,随着注册制改革的全面推进,新股发行将会出现三方面重要的变化,这种变化将会重塑A股市场的新股发行生态。
首先,精简优化的发行条件突破了企业IPO要持续盈利的门槛,IPO不再需要持续盈利意味着更多的新经济类企业获得在资本市场融资的机会。
新证券法针对IPO发行条件放宽了财务指标要求,将此前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虽然只改变了一个词,但是这一个词的改变却是很多新经济企业多年的期盼,他们不必再“流浪海外”,而可以在中国资本市场大展拳脚,和国内的投资者一起分享新经济带来的红利。
此前,也正因为“盈利”的限制,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一批优质企业选择在海外市场上市,因为海外市场IPO对于企业是否盈利没有太多的限制。
而在新证券法全面推行注册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很多短期难以实现盈利的优质企业可以“光明正大”通过中国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实现自身的快速发展。这对于企业来说是机遇,对于中国资本市场来说更是一个重大改变。
其次,市场化定价机制大幅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打破“新股不败”的神话,重塑市场投资理念。
在注册制下,新股的发行价格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定价中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投研定价能力,市场化定价的约束作用将进一步显现。
与此同时,因为注册制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打通,今后新股跌破发行价有可能是常态。事实上,去年科创板市场已有新股上市首日破发的案例出现。这意味着,随着注册制试点及IPO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新股不败”将被终结。注册制下,将重塑投资者新股发行的打新预期和投资理念。
第三,注册制下,A股市场在包容更多不同业态企业上市的同时,也会加速淘汰不良企业。A股市场有进有出的生态循环日益顺畅。
对于成熟的资本市场而言,有进有退,才能够实现优胜劣汰,才能让证券市场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效应。因此,必须把差的公司及时淘汰,让更好的公司及时进来,这不仅是优化市场环境的重要方式,也是服务实体经济的必然要求。
新证券法不再规定证券退市的具体情形及暂停上市等实施程序,明确由证券交易所进行规定,为完善退市制度留下了充足的法律空间。科创板目前已较好地体现了新证券法的这一要求,丰富了退市指标,简化了退市程序,取消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这也意味着在注册制下,上市和退市将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上市易”的同时,“退市更易”。
笔者认为,当前,全面推行注册制的号角已吹响,但市场各方一定要保持着狂欢前的冷静和理智,因为注册制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不断在改革中总结经验,在试点中稳步推进,分步实施,只有这样市场才能少走弯路,一步一个脚印最终摘取注册制改革的胜利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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