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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租赁”、“公司”)回购方案已于2019年12月2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20年2月10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9.06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股份总数不超过2,964万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426.92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6,853.84万元。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0年2月1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2月18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2020-012号公告。

  2020年3月2日,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A股股份29,159,95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8%,回购最高价格5.8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5.44元/股,回购均价5.6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6,510.1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回购方案中披露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426.92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6,853.84万元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9年12月2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2019-036号公告。经公司内部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9,159,956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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