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27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11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变更会议地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原定召开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8幢5楼会议室。由于场地安排等原因,公司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变更为:上海市徐汇区望月路888号上海徐汇滨江智选假日酒店1楼会议室。除会议地点变更外,本次会议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三、除了上述变更会议地点事项外,于2020年2月2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变更会议地点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3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望月路888号上海徐汇滨江智选假日酒店1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11日
至2020年3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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