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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获得无异议复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0-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有关事项的复函》(机构部函[2020]389)号。

  根据该复函,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无异议,公司应当按照《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报送的试点业务方案尽快完成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相关筹备工作。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期限为一年,试点期间,应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审慎控制试点业务规模。展业一年以后,应当按照要求申请续展。

  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复函和《基金法》、《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忠实履行基金投资顾问职责,以客户利益优先为原则,诚实守信、谨慎勤勉提供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服务。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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