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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刘海云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310,3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2019年11月29日至2020年5月28日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2019年11月12日至2020年5月11日内实施。

  因刘海云先生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刘海云先生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0年2月28日,刘海云先生未根据前述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二、计划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海云承诺:本人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的股份数不超过期满前直接持有的股份数的10%,且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海云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股份减持承诺

  刘海云先生于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11月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8.299万股,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16%,其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截至本公告日,刘海云先生履行上述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1、刘海云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继续关注刘海云先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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